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19-07-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有关要求,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举办2019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大赛由我厅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济南职业学院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我厅职业教育处。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教学团队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要加强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学习支持环境、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因材施教,为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撑。

三、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大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均设3个报名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二)参赛限额

在组织市级(校级)选拔赛基础上,各市教育局择优推荐中职组15件参赛作品,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4件、专业技能课程一组7件、专业技能课程二组4件;各高职院校择优推荐5件参赛作品,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1件、专业课程一组3件、专业课程二组1件。在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学校可增加参赛名额,每个一等奖增加参赛作品2件、每个二等奖增加参赛作品1件。

中职、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作品不能出现课程的重复,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二组作品不能出现专业类的重复,高职专业课程一组、二组作品每个专业大类不超过2件。

四、参赛作品及材料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我厅印发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有关要求,教材选用应符合教育部和我厅有关规定,与职业教育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有关内容相对应。

参赛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实际使用的教案、2—5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比赛办法

大赛组委会按照参赛要求,组织对报名作品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通过的作品进入评审环节。评审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评审参赛作品材料,确定入围现场决赛和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现场决赛时,教学团队进行现场讲解和模拟实际教学,并回答评委提问;根据材料评审、现场展示和答辩情况,确定决赛成绩。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六、奖励办法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评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单项奖颁发证书,团体奖颁发奖牌。

获奖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七、报名方式与要求

(一)高职组以学校、中职组以市为“参赛单位”,按照限额组织参赛队参赛。

(二)参赛对象一般应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教研任务的教师组成,不直接实施课堂教学的团队成员不超过1人。

(三)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团队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成员参赛;各代表队可在我省区域范围内(青岛队在青岛市区域内)跨校组建教学团队参赛,中职、高职不得混合组队。

(四)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在教育部备案)和课程,成员须实际承担有关教学或教研任务。以虚假内容(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五)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引用应注明出处。若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教学团队承担。经同意,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做公益性共享。

(六)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及其文件名(文件属性)、现场展示和答辩时使用的所有材料和画面等,均不得出现市、县(市区)、学校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七)2019年起,我省推荐参加国赛的中(高)职公共基础课程、中职专业技能课程所属专业、高职专业课程所属专业,各市、各高职院校不得连续两年报名;获国赛一、二等奖教学团队的所有成员不得重复报名;获省赛奖励的作品不得参赛。

八、材料报送与要求

本次大赛所有材料均在网上提交,可通过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http://sdskills.sdei.edu.cn/)登陆大赛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一)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本市推荐的中职组作品材料、高职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推荐的高职组作品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参赛汇总表》(系统生成)扫描上传系统。

(二)各市、各高职院校务于2019年7月25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与审核工作,并电话确认。

(三)各学校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报名咨询联系人:刘丹、王晓、孙明红,联系电话0531-55638132、55630292;网站技术咨询联系人:张程、巩洪庆,联系电话:0531-89701380、89701371。

九、决赛时间地点

经初评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名单另行公布。决赛时间安排在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其他

(一)教学团队可免费选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并从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也可免费使用“先电专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课堂教学,登陆www.xdjxpt.com申请使用账号。

(二)大赛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三)各市、各高职院校于2019年7月25日前,将大赛总结报告加盖公章后,连同市(校)级比赛情况统计表(可在大赛官网下载)一并发送至sdjky_zjs@126.com。

(四)大赛工作QQ群:570145788,请各市、各高职院校负责大赛工作的人员加入。

附件一: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二:参赛作品材料及现场决赛有关要求

附件三:参赛报名表

附件四:201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参赛汇总表

附件五: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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